關于政府管理學院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論文實行匿名評審制度的規定
來源:; 發表時間:2018-12-28;點擊:為了進一步提高我院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論文評審過程的客觀性和公正性,提高學位論文質量,自2019年1月1日起,對MPA專業學位論文實行匿名評審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1、我院MPA學位論文全部參加學院組織的匿名評審。MPA學位論文在重復率檢測合格后,作者應對論文進行匿名化處理,隱去指導教師、作者、致謝部分及其他可能泄露作者和導師的相關信息,把學位論文紙質版及電子版提交MPA教育中心。
2、MPA教育中心從論文評閱專家庫中隨機抽取2位相關領域的專家對論文進行評審。論文指導教師不得參與評閱專家的抽取過程。
3、匿名評審意見直接返回MPA教育中心,MPA教育中心對論文匿名評審結果進行登記,并將隱去評審專家個人信息后的評審意見反饋給論文作者和指導教師,供修改論文參考。
4、為保證評閱人和組織者有充分的時間進行工作,作者必須在重復率檢測合格后三天內提交匿名處理后的學位論文,過期不予受理。
5、論文指導教師可事先提出建議回避的評閱人名單。
政府管理學院
2018年12月28日